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优先优待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待遇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及体检绿色通道。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货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拔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选用培养
1.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3.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
参加优秀士兵报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土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面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4.政法干警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