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含长学制)本科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于2023年5月16日启动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
具体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教学任务依据
2019级、2020级教学任务按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1级、2022级、2023级按2021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核对学期教学任务
学院教学科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开设的课程逐一核对学期教学任务。若教学任务无变更,且学院核对无误,点击“审核”通过即可;若教学任务有变更(包括指定课程的行课周),则需进入“编辑教学计划课程信息”页面,提交变更申请。
实践环节与学期教学任务同步核对。
提前结课安排实习的班级,需在“班级教学进程”管理中注明上课周次。
(二)开课变更申请的审核
教务处审核学院提交的开课变更申请。学院教学科对变更后的课程进行审核,点击课程后的“审核”,选审核通过,点击“保存”。
(三)学生选课
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完成后,由学生进行选课(限选课及实践环节)。教务处将根据选课结果公布限选课停开课程和合班课程。
(四)学院教研室分配落实教学任务
学院教研室主任应按通知中的时间安排,分配落实教学任务。